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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丨鄢陵县慈善总会获得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量: 来源:

2023年12月29日,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发布公告,公布2023年度—2025年度拥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134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鄢陵县慈善总会赫然在列,成为全省鲜有此资格的慈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发布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

关于2023-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有关名单的公告(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3号)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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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攻略


企业捐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政策

《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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