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鄢陵县2026年“弘善育才·励学筑梦”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本土人才培育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传递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优秀青年学子的关心关爱,激励高考拔尖人才、树立勤学励志标杆,厚植学子桑梓情怀,激发青年成才报国、回馈家乡,助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与乡村人才振兴。经研究,鄢陵县工商业联合会、鄢陵县教育体育局、鄢陵县慈善总会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弘善育才·励学筑梦”助学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激励对象
具有鄢陵县学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参加2026年度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两类条件之一的:
(一)在全市历史类或物理类排名前十名的学生;
(二)在全县公办或民办高中学校,高考成绩历史类或物理类全校排名第一名且高考分数600分以上的学生。
同一学生若同时满足两项激励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发放助学金。
二、资金来源
本次活动资金由鄢陵县工商业联合会号召并动员爱心企业积极捐款,联合开展本次助学活动。计划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定向资助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三、激励金发放标准
(一)全市历史类或物理类排名前十名的学生,根据高考成绩及全市排名,每人一次性发放激励金1万元—3万元不等。
(二)全县公办或民办高中学校,高考成绩历史类或物理类全校排名第一名且高考分数600分以上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激励金1万元。
四、活动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为本次助学活动的集中报名和材料申报阶段。逾期未按规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五、活动步骤
(一)启动报名及材料申报阶段(7月27日—7月31日)
1.申请人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2.申请人填写《鄢陵县2026年“弘善育才·励学筑梦”申请表》(附件1),报毕业学校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毕业学校根据有关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
3.毕业学校审核汇总材料后,填报《鄢陵县2026年“弘善育才·励学筑梦”汇总表》(附件2),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期报送至县慈善总会。
(二)入户核查阶段(8月3日—8月7日)
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由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教育体育局、县慈善总会联合开展入户核查,进行实地走访,全面核验申报信息真实性,杜绝虚报、瞒报、错报现象。
(三)名单审核与公示阶段(8月10日—8月14日)
8月10日前完成全部审核,形成拟资助名单;拟资助名单于8月10日至8月14日,通过适当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材料审核
(一)初审。毕业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为初审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条件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信息准确无误,8月1日前完成所有材料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二)复审。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慈善总会负责材料复审、登记汇总,组织开展入户核查,8月7日前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三)审定。结合初审、复审及入户核查结果,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接到任何异议或举报,将及时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经核实仍符合资助条件的,予以保留资格。
七、资金发放办法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最终资助学生名单。资助款项由县慈善总会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助学金直接、足额拨付至受助学生本人提供的有效社保卡账户内,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放过程公开透明、安全高效。
计划于8月中下旬,择机举办助学金集中发放仪式,邀请部分受助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通过仪式,进一步传递关爱,引导受助学子常怀感恩之心,立志奋发学习,努力成长成才,未来以实际行动回报家乡、奉献社会。
附件:1.鄢陵县2026年“弘善育才·助学计划”申请表
2.鄢陵县2026年“弘善育才·助学计划”汇总表
鄢陵县工商业联合会 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鄢陵县慈善总会
2026年7月27日
鄢陵县2026年“弘善育才励学筑梦”助学活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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