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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危济困送温暖 助力群众度春节——鄢陵县慈善总会开展2025年“冬季送温暖”活动
为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及慈善组织对困难群众的关爱。1月15日上午,鄢陵县慈善总会举行了2025年“暖冬行动”物资发放仪式。
鄢陵县慈善总会举行2025年“暖冬行动”物资发放仪式
春节将至,岁寒情深。为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及慈善组织对困难群众的关爱。1月15日上午,鄢陵县慈善总会举行了2025年“暖冬行动”物资发放仪式。鄢陵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谢少伐,县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炊长明、副会长王占修出席仪式。各镇慈善工作站站长及慈善总会全体人员也参加了仪式。
捐书筑梦 | 鄢陵县留守儿童学校新增一个“梦想书屋”
捐一缕书香,献一片真情。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知识,增添书香校园气氛,11月28日上午,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鄢陵县慈善总会携手爱心企业榕添集团,在鄢陵县张桥镇河岗学校举行“榕添梦想书屋”捐赠仪式。出席仪式的领导有: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募捐救助部部长李元春、募捐救助部主管张铭,榕添集团董事长蔡海望,鄢陵县人大原副主任谢少伐,县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炊长明、副会长王占修,张桥镇党委书记支彦伟,张桥镇河岗学校校长冯俊霞。
重阳敬老,情暖桑榆——鄢陵县慈善总会开展2024年重阳节走访慰问活动
岁岁重阳秋风劲,敬老孝老暖人心!为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在重阳节来临之际,鄢陵县慈善总会开展重阳节走访慰问活动,向老年朋友们传递诚挚的关怀与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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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修正)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解读
9月5日,民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就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3号已经2024年7月2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解读
9月5日,民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就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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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有关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关于2023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税政【2018】29号)有关要求,经县财政局、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鄢陵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的通报
全县各社会组织: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鄢陵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通知》的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23年4至5月对1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等级评估。按照评估程序、标准,各社会组织在自评的基础上,上报评估申请书及评估资料,经县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确定下列1家单位评估等级为5A级社会组织,现予以通报
鄢陵县慈善总会关于防汛救灾资金情捐赠及使用情况的公告(五)
鄢陵县慈善总会关于防汛救灾资金情捐赠及使用情况的公告(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