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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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是由县民政局在县慈善总会设立,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需要直接救助的困难群众。该基金是由县慈善总会管理,县民政局监管,资金来源为企业捐赠、公开募捐及争取的其他支持。救助对象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救助标准包括生活救助、急救难救助等,最高救助金额分别为5000元、2万元和1万元。救助程序需经县民政局和县慈善总会核实信息、调查核对后实施,确保专款专用,有效帮助困难群众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