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项目
困难大学生救助活动
为帮助困难家庭学子圆大学梦,使其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经鄢陵县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开展困难大学生救助活动。
一、救助对象
(一)被推荐的受资助大学生,系我县辖区内困难家庭学生,每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大学录取,品学兼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二)家庭经济困难考核指标:重点是低保户、重残户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家庭的学生。
(三)已接受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资助的不参与资助活动。
二、救助标准
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救助标准。
三、活动步骤
(一)启动报名阶段。活动宣传阶段,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鄢陵县慈善总会公布助学活动公告;接受报名阶段,一是由困难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困难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求助人页)、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二是县慈善总会救助的困难大学生,填写《鄢陵县慈善总会困难大学生救助申请表》,填表后报送村(社区)、镇慈善工作站、县教体局工会出具意见并盖章,报县慈善总会审批。
(二)入户调查阶段。县慈善总会组织人员对申报学生进行入户调查。
(三)公布名单阶段。受助人员名单在鄢陵县慈善总会网站公布。
四、材料审核
(一)县教体局和各镇负责统筹分配受救助名额、具体条件和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并将申报学生材料报送至县慈善总会。
(二)县慈善总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登记并审核。
(三)确定资助名单。
(四)救助对象名单在鄢陵县慈善总会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助学金发放办法
受助学生提供有关材料,由县慈善总会通过银行转账将助学金转入本人账户。后续会邀请部分受助学生和受助学生家长代表参加救助活动发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