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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量: 来源:

一、总则

1、依据《鄢陵县慈善总会章程》和《鄢陵县慈善总会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规范慈善总会资金管理使用的内部文件。接受县民政局和第三方部门的审计监督。

3、本制度对慈善总会全体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会长、副会长要带头执行。

二、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4、财务管理严格遵守鄢陵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立帐薄,做到科目设置科学,财务核算准确。

5、财务管理要精准反映慈善总会的财务运行情况,为慈善事业提供财务支持。

6、财务管理要本着服务慈善事业、勤俭节约、廉洁慈善的基本原则,对会长负责。

三、费用报销

7.报销费用应遵循真实性原则,若发现虚报、舞弊者,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降职、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8.报销费用应即时报账,若本地本市业务,应在业务完成当天或次日报账,最多不能超过3天;若外地出差,应在业务完成5日内报账,特殊情况报账时间最多不超过10天。

9.报销票据应尽可能取得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合法、规范的凭证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写明原因。

10.报销票据应首先由主管领导审查签字,交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签字后,送会长授权的法人代表签批,然后再到出纳会计处报销。

11.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各项费用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费用报销均由会长授权的法人代表审批。法人代表报销各种费用,由会长审批。

12.借支审批权限是:实行会长负责制,因公借支由会长审批。

13.出差报销标准:旅差费用按《鄢陵县机关旅费管理办法》,鄢政办〔2016〕60号文件执行;

四、财务报表

14、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捐款收支明细表》、《财务分析报告》等。当月的财务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送总会领导。

五、财务预算与决算

15、总会常务理事、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的慈善项目需要使用资金的,由主办负责人填写《鄢陵县慈善总会慈善项目使用资金预算表》,填表人签字后,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副会长签字,最后由会长审批执行。

16、总会购置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时,由主办负责人填写《鄢陵县慈善总会批量购买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预算表》,填报人、财务负责人、主管副会长分别在表上签字后,报会长审批执行。

17、零星购买办公用品的,由办公室主任报告分管副会长统一采购,办公室做好领取登记。

18、慈善项目完成后,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项目决算,由财务负责人写《项目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报告》报会长和分管副会长审阅。

19、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负责人要做财务年度决算,编制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年度决算和财务分析报告报会长、副会长审阅,送县民政局备案,接受民政局监督。

六、财务年度报告

20、分管财务的副会长要在慈善总会年会上报告财务运行情况,接受全体理事和社会的监督。

七、财务审计监督

21、慈善总会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民政局或第三方审计部门对当年财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送民政局备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八、附则

22、本制度由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23、本制度的修订由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4、本制度解释权归慈善总会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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